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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驾照新规定2022新规定9月份话题的专家,我对这个问题集合感到非常兴奋。我会按顺序逐一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提供全面而准确的信息,以便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思考。

1.驾照年审新规2022年新规定明细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

3.驾照年龄新规2022年新规定

4.2022年考驾照新规定

5.2022年交通法的新规定

6.2022年驾考新规定明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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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年审新规2022年新规定明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中的描述,持有A1、A2、A3、B1、B2这五种驾照的司机,如果这一年中有扣分记录的情况,必须参加年审,而如果这一年中没有扣分情况的司机,则可以免去当年的年度审验。而其他级别的驾照,则无需年审,只要在有效期内按规定更换驾照就可以了。

       驾驶证年审时间规定

       各类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A1,A2,B1,B2)等驾驶证人或校车工作人员的驾驶证年审由原来的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初次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证上有,提交体检表车管所不收任何费用。如果说是其它证,只要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但是要按时换证,到期前90天内都可以换,过期就作废了)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北京收费是体检10元换证10元。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最新规定:

       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发证车管所接受审验。

       从2013年1月1日起,年审时不再需要提交(每2年一次的)身体条件证明。

       年审对象: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12分以下)情形的驾驶人,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办理年审,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若无以上规定的情形不需要办理年审,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以上规定情形的,则到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即是。

       持有C类、D、E、F、M、N和P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发证车管所接受审验。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若无以上情形的则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即可,中途无需年审。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

       考驾驶证新规2023年新规定如下:

       1、放宽了驾考的年龄,以前是规定在70周岁以下才可以考驾照,新规规定70周岁以上,只有符合条件,经过评估之后还可以申请驾照;

       2、增驾时间间隔的缩短,已经有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如果不存在相应记分周期满分的情况下,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的时间由五年缩短为三年,申请增驾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的情况,由原来的三年缩短为两年。考取驾照需要满足申请驾照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且不能存在法律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毕弊驾驶证;

       3、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单独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右下肢正常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9、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手派族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年龄新规2022年新规定

一、驾照如何申领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有本人和代理人亲笔签字);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超龄换证、期满换证,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原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不需提交);

5、白色背景免冠彩色正面一寸相片4张;

6、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只要准备好上面的证件就能很容易的获得新的驾驶证了。

二、驾照使用规定是什么

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12月7日发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规章,自2004年5月实施以来,在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改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二次修改,通过修改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化进程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改变,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进一步简化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方便群众,进一步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在源头管理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满足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新驾照申领和使用规定利民之处在于:

1、平等·让更多残疾人安全、合法驾车出行;2、严格·剑指酒驾、占应急车道等危险行为;3、责任·驾驶人自主申报自觉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条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第二节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第十七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十八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二十三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三十日内安排考试。

第二十五条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三、申请换领新驾驶证程序

1.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到辖区车管部门领取或下载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证有效期满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需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到各换证点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4.各换证点审核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审核该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有效期满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

5.对符合规定条件,且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各换证点受理岗开具《交费通知单》,通知其照相,换取新证。

6.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其驾驶证,通知其参加学习、考试。学习、考试合格后,机动车驾驶人到原扣留驾驶证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根据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申领驾照的时候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准备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是要有委托手续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2022年考驾照新规定

驾照年龄新规2022年新规定如下: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022年交通法的新规定

2022年考驾照的新规定为:

       1、优化考试内容,持有C2驾驶证增驾C1,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摩托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只需考科目二、科目三;

       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证通考,户籍地以外申领大型货车、重型牵引挂车,只需身份证即可在任一城市报考,无需居住证;

       3、增加准驾车型,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

       4、跨省可办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2022年驾考新规定明细是什么?

       新交通法规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我国的新交通法规对我国道路上的相应违法行为都做了详细的解释,对违法人员的交通违法案件做了较为全面的解释,相应的违法犯罪案件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我国也会保障行人和公共的交通安全。

2022年驾驶证有什么新规定

       2022年驾考新规定明细是优化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证通考,增加准驾车型,跨省可办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持有C2驾驶证增驾C1,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摩托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只需考科目二、科目三。户籍地以外申领大型货车、重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只需身份证即可在任一城市报考,无需居住证。

考试规定

       驾照考试总共分为四个科目,其中科目四分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四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一和科目四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规定见下面:

       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一城市申请,告别提交居住证的时代,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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