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驾校摩托车报名费_龙泉驾校摩托车报名费多少钱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龙泉驾校摩托车报名费”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北京龙泉驾校摩托车科目二考试提前约吗
2.现在驾校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内容一样吗?
3.上海龙泉驾校的全部考试规定?
北京龙泉驾校摩托车科目二考试提前约吗
可以。
考过科目一之后,安排科目二练车,练会后直接去计时大厅科二科三预约近期的考试。
摩托车驾驶证分为:DEF三种证,D证可以驾驶EF证车型,E证可以驾驶F证车型,D证考试使用三轮摩托车,相对于EF证考试更容易通过,所以选择一步到位,考取D证。
现在驾校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内容一样吗?
驾校报名需要什么资料如下:1、一寸白底彩照7张。
2、报名前还需要体检表。
3、报名费,现金刷卡或转账。
4、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把身份证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5、户口本的复印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居住证
扩展资料:
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
上海龙泉驾校的全部考试规定?
不一样。
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四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六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七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第三十条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第二节考试要求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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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驾校学车考试调整事项
为了进一步规范驾校学车考试,全面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质量,上海驾培行业加快了驾驶人考试改革工作的步伐。继在交警总队带领下,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的非法收取“考试保险费”专项整治行动之后,上海市驾驶员考试科又对驾校学车考试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驾驶人考试各事项也相应进行了试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学车考试分场:考试科提前一周约排考,确定下周各考点每天考试分场情况。
二、打印、下发《考试预约凭证》:各考试点应于每周五以前,打印出下周参加考试的考生的《考试预约凭证》,并及时交各相关培训部。
三、组织学员分场次达到考点:考试当天,各驾校应当按照《考试预约凭证》上确定的考试场次,提前30分钟分批将考生带到考试点。
四、学车考试分组:每天下午13:30后,各考试点可在录入考试成绩的计算机上查询到第二天科目二场内道路和科目三考试的考生分组情况,导出考试计划单的EXCEL表格,及时通知到各驾校,并在考试点醒目位置公示。
五、科目二路考确定考试项目:每天早撒谎那个6:00后,各考试点可查询到当天科目二场内道路考试各分组的考试项目和考试员。
(一)91号令考点:实施91号令评判标准路考仪的考试点,考生在门禁拍照后,计算机当场打印出该考生的考试项目;
(二)71号令考点:实施71号令评判标准路考仪的考试点,应当导出EXCEL表格,并打印《科目二场内考试计划单》,工作人员在录入成绩时,必须根据计划单上确定的该考生的考试项目录入;
(三)人工考试考点:改建期间实行人工考试的考试点,应当导出EXCEL表格,将《科目二场内考试计划单》打印给考试员,并按照分组情况将考试成绩表整理后交给考试员,考试员应根据计划单确定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人工考试的考点,考试车必须统一由考试点提供,否则无法随机排考。
六、科目三确定考试员:每天早上6:00后,各考试点可查询到当天科目三考试的各分组由哪一个考试员执考。
七、整理考试成绩表:各培训部带队人员于考试前按学员分组情况,将成绩表交考点工作人员,考试点工作人员按照分组情况将考试成绩表整理好,交给带队民警考试员,由带队民警考试员安排考试任务。
八、科目二预约模式:此次系统升级后,系统设定科目二场内道路考试当场补考不合格的,20天以后才可重新预约补考。因本市的科目二桩考和场内道路分两次考试,一旦考生的桩考和场内道路都两次不合格,培训周期将明显延长,为了解决此问题,驾考科正在对科目二桩考和场内道路合并在同一天考试进行调研。在计算机系统升级所涉及的相关程序稳定后,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在全市各考试点逐步推广一次预约考试模式。
九、夜间学车考试:此次系统升级后,必须实行科目三夜间考试,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全部实行夜间考试,C1、C2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随机抽取20%以上进行夜间考试。
(一)夜考名单抽取:每天下午13:30后,各考试点可在录入考试成绩的计算机上查询到三天后抽到夜间考试的考生名单,考试点应即使通知到各驾校,并在考试点醒目位置公示;
(二)考试时间:为了让抽到夜间考试的考生有充足的训练时间,8月17日至8月30日抽到夜间考试的考生全部安排在当天的最后一场考试。从8月31日起,本市的科目三考试时间调整为下午13:00至晚上20:00,抽到夜间考试的考生全部安排在晚上18:00以后进行;
(三)夜考成绩录入时间:夜间考试成绩必须在晚上18:00以后录入;
(四)考试专用车:8月31日前“夜间考试”的考试车统一由考试点提供;8月31日后各考点必须使用专用车进行考试,考试专用车应当统一编号,安装带反光标志的顶灯,每车配备三件反光背心,考试专用车的配置方案驾考科正在指定过程中。
十、科目三补考:从8月17日起,科目三考试实行当场“考一补一”,即考生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考试员讲评结束后,当场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20天以后重新预约补考。
十一、过渡期间相关考生的补考:8月14日以前科目三考试一次不合格的考生的补考,统一放在8月22日(周六)进行,学员凭原来的《考试预约凭证》考试,《考试预约凭证》遗失的,由考试点负责补打,各驾校需通知到相关考生,不参加补考的,20天以后重新预约补考。
十二、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员名字录入:从8月17日起,在录入科目二场内道路人工考试及科目三考试成绩时,“考试员1”均实名制录入实际执考的考试员,“考试员2”无需再录入带队民警的名字。
十三、摩托车是否上教练车号牌:经请示公安部,此次系统升级后,不再对摩托车是否有教练车号牌进行控制,训练、考试用的摩托车不需要办理教练车上牌手续。
Z、综合评判标准
(一)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1、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
1.2、气压不足起步;
1.3、不关好车门起步;
1.4、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1.5、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1.6、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
1.7、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现象;
1.8、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
1.9、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1.10、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1、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12、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
1.13、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14、对采用断气制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15、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2.1、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
2.2、起步挂错挡;
2.3、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2.4、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30厘米;
2.5、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
2.6、换挡时有齿轮撞击声;
2.7、控制车速不稳;
2.8、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
(三)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3.1、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3.2、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3.3、起步时车辆有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3.4、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3.5、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
3.6、行驶制动不平顺,出现车辆闯动;
3.7、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
3.8、挡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
3.9、换挡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
3.10、换挡时手脚配合不熟练;
3.11、换挡时机掌握太差;
3.12、错挡但能及时纠正;
3.13、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
3.14、停车后,下车不关车门;
3.15、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
(四)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4.1、起频前未调整好后视镜(左、中、右);
4.2、起步前未检查挡位或手制动器;
4.3、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
4.4、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但及时纠正;
4.5、起步油门过大,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
4.6、换档时机掌握稍差;
4.7、停车时未拉手制动,检查挡位,抬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
C、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
通过连续障碍 1.1、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1.2、骑、轧一个圆饼的,扣20分;
1.3、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1.4、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二)
通过单边桥 2.1、其中有一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2.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10分;
(三)
直角转弯 3.1、车轮触轧突出点的,考试不及格;
3.2、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3.3、借助倒车完成的,扣10分;
(四)
侧方停车 4.1、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10分;
4.2、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10分;
4.3、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扣5分;
(五)
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5.1、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5.2、起步时后溜大于3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5.3、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不超出50厘米的,扣20分;
5.4、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30厘米内的,扣20分;
5.5、起步时后溜小于30厘米的,扣20分;
(六)
限速通过
限宽门 6.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6.2、每碰擦一次门悬杆的,扣20分。
(七)
百米加减档 7.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7.2、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档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扣20分。
(八)
起伏路
驾驶 8.1、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8.2、熄火一次的,扣20分;
8.3、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10分;
(九) 9.1、车轮位置判断有误,车辆挤轧路边缘线的,扣20分;
曲线行驶 9.2、控制方向时机不好,调整方向过早或过晚的,扣10分。
S、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一)
考试时出出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1、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1.2、争道抢行;
1.3、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1.4、违反铁路道口规定;
1.5、未留意,亦未遵照交通标志行驶;
1.6、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1.7、越中心实线逆向行驶;
1.8、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
1.9、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1.10、不按导流线方向行驶;
1.11、不按规定避让人行横道中的行人;
1.12、窄路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边行驶;
1.13、会车困难时应让行而不让;
1.14、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强行超车;
1.15、超车后突然切入行车道、引起后车紧急制动;
1.16、故意不让后车超越者;
1.17、发现危险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
1.18、行驶中未能观察亦未按其他车辆发出信号行车;
1.19、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
1.20、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大于1米);
1.21、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二)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2.1、路口行驶转弯角度过大、小或打、回轮过早、晚;
2.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线上;
2.3、超车时不使用转向灯或不提前查看交通情况;
2.4、掉头方式选择不当;
2.5、掉头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
2.6、控制车速过低或未能调整车速以适应路上情况;
2.7、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小于1米,大于50厘米)。
(三)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3.1、路口行驶转弯角度稍大、小或打、回轮稍早、晚;
3.2、行驶中不按规定出入非机动车道;
3.3、行驶中变换车道之前,未查看交通情况;
3.4、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半联动控制车速;
3.5、未能及时发现车辆的各种故障而行车;
3.6、停车未查看交通情形,亦未及时发出或关闭讯号;
3.7、停车后,开车门前不查看侧后交通情况。
今天关于“龙泉驾校摩托车报名费”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龙泉驾校摩托车报名费”,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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