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新规2023明细_驾驶证新规2023明细查询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回答大家关于驾驶证新规2023明细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驾驶证新规2023明细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1.考驾照新规2023年新规定明细

2.2022年驾驶证有什么新规定

3.驾驶证考试新规2023年新规定

4.2023驾驶证新规

5.2023年驾照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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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驾照新规2023年新规定明细

       2023年全国考驾照的新规定如下

       1、考试内容和项目优化

       持有C2驾驶证增驾C1,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摩托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只需考科目二科目三。

       2、大中型客货车一证通考

       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一城市申请,告别提交居住证的时代。

       3、增加准驾车型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以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

       4、跨省可办理回复姿势资格考试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驾考新政策变化:

       1、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取消: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科目二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以此贴近实际驾车需求,减轻考生压力。

       2、增驾异地考试次数: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一次增加至不超过三次。

       3、缩短科目三约考时间:申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天可以约考缩减至20天;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则由40天缩减至30天。

       4、优化网上代办服务:老年人可以通过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驾驶证业务优化:

       1、优化窗口服务流程: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2、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互联核查机制,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方便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3、便利出国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出国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等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年底前未及时办理换证、审验导致被注销的,可以回国后6个月内按正常手续办理换证、审验等手续,从而恢复驾驶资格。

       4、减少代办材料:申请人无法及时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等交管业务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办,并且无需出具纸质委托证明。

放管服便民举措:

       1、体检医疗范围调整

       新政策中调整了体检医疗机构的范围,按照以往,体检只能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才能开具“身体条件证明”。现如今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就可以了。这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学车人员的报考流程。

       2、年龄优化

       新政策中的重头戏还要非驾驶证申领年龄的优化莫属,其中,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取消,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驾驶证,增加记忆力、反应能力、判断能力测试。这就意味着,只要身体符合条件,就可以进一步圆梦终身驾驶。

       另外,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申领年龄也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放宽申领年龄,其中年龄下限由26、24周岁调整至22周岁,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

       

       3、增驾时间间隔

       不仅如此,大中型客车、牵引车的增驾时间间隔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无相应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情况下,增驾大中型客车、牵引车,可以缩短增驾时间间隔。

       其中,增驾大型货车驾驶证,增驾时间可由5年缩短至3年,增驾中型货车、牵引车可由3年缩短至2年。

2022年驾驶证有什么新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驾驶证考试新规2023年新规定

       一、2022年驾照考试新规定

       (一)小汽车取消单边桥等项目

       新规: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分别是: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场地考试用标线替换标杆

       新规:在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大中型客货考试增为16项

       新规:训练、考试内容均提高为16项,其中重点车型司机要增考6项目:模拟高速、湿滑路面与紧急制动、模拟雨雾天驾驶、模拟连续急转弯驾驶、模拟隧道驾驶、突发情况处置。

       (二)增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新规:实际路考后,增设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三)记满12分5年内不得考大客

       新规: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四)吸毒3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新规: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五)道路考试预约不得超5次

       新规: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申请考试的预约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已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第三十一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三十二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三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四)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五)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2023驾驶证新规

       驾考2023年新规定明细

       1、优化考试内容

        持有C2驾驶证增驾C1,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摩托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只需考科目二、科目三。

       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证通考

        户籍地以外申领大型货车、重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只需身份证即可在任一城市报考,无需居住证。

       3、增加准驾车型

        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

       4、跨省可办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几年驾考新规回顾

        除了上述新规以外,近年驾考推出了不少便民举措,具体如下:

       1、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

        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原来的5项减少为4项。

       2、调整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

        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允许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原来的一次调整为不超过三次。

       3、缩短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

        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30天可以约考,缩短至20后即可约考;而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则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40天可以约考调整为30天。

        除此之外,新规还对驾驶证申领以及增驾的年龄、增驾时间、体检机构范围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以此便民利民,应对人口老龄化。

        1、新规放宽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申领年龄,年龄上限将不作限制,即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在身体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记忆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测试后即可申领。

        2、优化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申领年龄,由原来的26、24周岁调整为22周岁。另外,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的情况下,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的,增驾时间间隔可由原来的5年缩短至3年。增驾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的,可由原来的3年缩短至2年。

        3、申领驾驶证所需的身体条件证明,扩大至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

2023年驾照新政策出台

       法律主观:

       2022年驾驶证新规1、大中型客货车一证通考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一城市报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2、优化考试项目和内容持有C2驾驶证增驾C1,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摩托车准驾车型,免除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只需考科目二科目三。3、新增加准驾车型为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4、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法律客观:

       按规定,根据持有的驾驶证和年龄,2022年驾驶证增驾的规定如下:一.驾驶证考试项目优化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想要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即C2增驾C1)。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即F-D、E或F-D),考试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二.增加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即我们所说的C6驾驶证,并且只能通过增驾获取:申请人必须有C1或者C2驾照一年及以上的,且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才可以申请增驾C6驾照。三.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四.取消增驾实习期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删除了关于“增驾后有实习期”的条文,新增“初次取得摩托车类”的实习期。(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增驾准驾车型后再无12个月的实习期。以上就是2022年驾驶证增驾新规定的相关内容,符合条件者可以根据以上确定。

       法律主观:

       在去年公安部出台了新的驾驶证申请规定,主要就是更改了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七十岁以上的公民也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了。一、驾照新规2022年新规定1、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提升农村、偏远地区服务覆盖面,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2、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每年将惠及30万异地考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该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100万省内异地登记的车主。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3、进一步深化“网上服务”优化群众办事体验,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即:一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二是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三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二、不得申请驾驶证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殊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三、驾驶证过期了多久作废?1、时间规定:(1)过期不到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2)过期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驾照注销,但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换证;(3)过期三年以上的,驾照作废无法再换证。2、处罚规定:过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待。(1)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驾驶人虽然可以随时换证,但一旦驾车上路将面临200元罚款。(2)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注销。其中,逾期不足三年的,驾驶人须通过重考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在此期间如果驾车上路,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3)如果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的,驾驶证将被彻底注销,驾驶人再想开车必须重考驾驶证,否则,驾车上路将依照无证驾驶予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驾照新规的出台优化了公民申请驾照的程序,使之更为便捷,而且申请所需条件更为宽松。

法律客观:

       按规定,根据持有的驾驶证和年龄,2022年驾驶证增驾的规定如下:一.驾驶证考试项目优化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想要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即C2增驾C1)。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即F-D、E或F-D),考试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二.增加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即我们所说的C6驾驶证,并且只能通过增驾获取:申请人必须有C1或者C2驾照一年及以上的,且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才可以申请增驾C6驾照。三.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四.取消增驾实习期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删除了关于“增驾后有实习期”的条文,新增“初次取得摩托车类”的实习期。(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增驾准驾车型后再无12个月的实习期。以上就是2022年驾驶证增驾新规定的相关内容,符合条件者可以根据以上确定。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驾驶证新规2023明细”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