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_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如果您有关于机动车驾驶员的问题,我可以通过我的知识库和研究成果来回答您的问题,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资源。
1.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2.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
3.一名优秀的驾驶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4.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的种类都有哪些
5.交通违章记分卡的规定有哪些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1
一、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概况
1、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3、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单位车辆调度和使用制度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3、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4、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5、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 报告 ,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三、单位车辆维护与 修理 制度
1、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 保险 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3、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四、相关费用报销制度
1、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2、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五、单位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3、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4、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5、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六、单位考核与奖惩
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和表现突出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2、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年终公司将给予奖励。
3、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司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无照驾驶。
2、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2)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公司接到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5、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3)应记录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
(4)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
(5)如发生人身伤害,应迅速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6)记录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等。
(7)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2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 拖拉机 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 其它 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 安全生产 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 教育 、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3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 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服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4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 安全教育 。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
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
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5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 出车审批
4.3.1 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 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 用车管理
4.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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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
1,树立"三个意识" ⑴服务意识.驾驶员的工作,是通过车辆运送乘客和货物,包括运送本单位的人员和货物,从某种角度来讲也是一种服务性工作,需要讲究服务意识.对驾驶员来讲,树立服务意识就是尊客爱货,把乘客或乘坐人当亲人,视货物为家珍. ⑵安全意识.安全是第一位的,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安全行车是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也关系到他人和自己家庭的幸福.要做到行车安全,就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养好自己驾驶的车辆,不开故障车,行车中要谨慎驾驶,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不辜负社会和家庭对你的期望. ⑶守法意识.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和各种规章,是维护驾驶员职业活动下常开展的重要保证.驾驶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这是机动车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 2,弘扬"三种精神" ⑴敬业精神.机动车驾驶员担负着国民经济建设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交通往来的重任.不论是专职驾驶员还是非专职驾驶员,都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勤勤恳恳,认真负责. ⑵见义勇为精神.当今社会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稳定因素,违法犯罪现象还时有发生,道路上的各类意外事故也经常可见.当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危害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不畏强暴,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 ⑶救死扶伤精神.救死扶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突发性的伤病员,如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急需救助的病人和孕妇,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应急群众之所急,将伤,病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二)违反机动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表现 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列举如下不良行为,希望驾驶员自我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1,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谁都不希望发生,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一种过失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象,抢救伤者和财产,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这是驾驶员法定的义务.但是极少数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夜间或人烟稀少的地方撞伤,撞死人时,不是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案,而是置伤亡者于不顾,抱侥幸心理,驾车或弃车逃跑,甚至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隐藏和抛弃,致使受伤者伤势加重,以至延识抢救时机而死亡.这种行为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后果严重的是一种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2,开故障车 有些驾驶员缺乏安全责任感,平时忽视对车辆的例行保养,不能保持车况良好,在明知方向,制动等安全装置存在严重故障的情况下,也不及时修理.开着这样的病车上路,对自己,也对其他车辆或行人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甚至会酿成车毁人亡的惨祸. 3,酒后驾车 酒后开车对安全行车危害极大,酒后不准驾驶车辆,这是每个驾驶员都知道的.可是有些驾驶员就是喜欢明知故犯.有的驾驶员酒后显得十分兴奋,开快车,开冒险车,左超右钻,横冲直撞;有的驾驶员酒后极易发怒,一不顺心就产生报复心理,你不让,我也不让,甚至故意挤逼其他车辆和行人;有的驾驶员酒后迷迷糊糊,反应能力下降,操纵车频失识险象环生.如此种种,难免事故会发生. 4,疲劳驾车 引起疲劳驾车的情况是多种的.有的驾驶员为了多赚钱,不分昼夜,连续驾车,长时间得不到休息;有的驾驶员玩兴重,搓麻将,打扑克,进舞厅,唱卡拉OK,不到天亮不罢休;有的驾驶员因单位或者家庭矛盾,得不到好好休息,睡眠不足,精神恍惚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驾车,精神不振,头脑发昏,甚至边开车边打瞌睡,危及他人和自身的安全. 5,严重超载 机动车装载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但有些驾驶员或者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切向钱看,车辆严重超载,有的客运大客车装载100多人,有的货车超重1倍甚至2倍.这种严重超载的车辆不但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还会损坏道路路面,降低制动效能,威胁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群死群伤的特大事故,对社会的危害十分明显. 6,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在高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上,为了确保超车安全,都设有专门的超车道,供机动车超车时使用,超车完成后应立即驶回行车道.但有些驾驶员只顾自己方便,长时间在超车道上行驶,使后面来的车无所适从,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7,夜间行车交会不关闭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须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使交会双方都能看清前方道路情况,安全交会.而有相当数量的驾驶员夜间会车不关闭远光灯,比谁的灯亮.这种行为看起来事很小,但危害极大;由于看不清前方道路情况,难以判断交会双方车辆所处的位置,容易引起交会撞车或碰撞路边的非机动车,行人. 8,违章超车,交会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超车,交会是经常性的事,要确保超车,交会的安全,一定要严惩遵守交通法规对超车,交会的规定.但是有驾驶员左边超不过右边超,对面方向来车照样超,前方不让强行超,弯道上冒险超.交会时该让不让,该慢的不慢,该靠边的不靠边.这些行为不但影响自己的安全,也严重威胁着其他车辆的安全.由于违章驾车,交会引发了许许多多的交通事故,后果都十分严重. 9,不讲社会公德 有的驾驶员自身素质差,又缺管必要的公德意识,认为开车只要不违反交通法规就可以了,因此,在行车中往往会发生各种不道德行为.有的驾驶员遇到交通事故,路人或伤员救救时不理不睬,扬长而去;有的驾驶员遇到违法乱纪行为置之不理,不敢制止;有的驾驶员在居民区内肆意鸣喇叭,影响居民休息;有的驾驶员雨天开行车过漫水路面不减速,溅湿行人和骑车人;有的驾驶员故意捉弄,惊吓行人或骑车人并以此取乐;还有的朝车窗外吐痰,抛杂物等等. 三,驾驶员安全行车规程 (一)出车准备 1,携法定证件,即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公路养路费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出租汽车证,出租汽车司机治安备案证和居民身份证等. 2,检查车辆,确保机件灵敏有效,确认车门和车厢关实. (二)通常行驶 1,专心驾驶,遵规守法. 2,谨慎驾驶,消除隐患. 3,精熟驾驶,措施果断. (三)超车行驶 1,超车前,开左转向灯,细察前后,鸣笛或灯光示意,方可超车. 2,超车时,保持安全横距. 3,超车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道. (四)会车行驶 1,通常路段会车,三先礼让. 2,障碍路段会车,减速礼让. 3,狭窄坡路会车,下坡礼让. (五)路口行驶 1,慢,精神集中,提前减速. 2,看,观察左右,注意人车. 3,过,确认安全,顺利通过. (六)坡路行驶 1,保持车距,预防追尾 2,刹车及时,防止后滑 3,适速行驶,安全礼让 (七)窄路行驶 1,降低车速,注意查看 2,安全避让,防止堵塞 3,观察人车,及时避让 (八)雨雪雾泥 1,低速行驶,保持车距 2,措施得力,预防侧滑 (九)夜间行驶 1,精神集中,谨防突变 2,远近光灯,正确使用 (十)倒车停车 1,明察四周,谨防麻痹 2,适时停靠,保证交通 (十一)收车离岗 1,停车合规,关窗锁门 2,清洁车辆,及时保养
一名优秀的驾驶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汽车(含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单位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满足道路运输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29号和国阅[1993]204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开办的从事民用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各类驾驶学校和为本单位培训汽车驾驶员的培训班,以及经营性驾驶教练场地。第三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含经指定的其他部门,下同)具体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第四条 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要坚持“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指导方针,保护平等竞争,提高培训质量,维护汽车驾驶员培训的正常秩序,保证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第五条 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管理规定和规章、发展规划、培训标准、开业标准、开业审批程序并负责开业审批;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教材;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学校(班)培训许可证;”核发学员证、教员准教证、教练车标志牌、结业证等有关证件;检查监督驾驶员培训质量,协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有关工作,总结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为驾驶员培训提供服务。第六条 汽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
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办成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
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和汽车驾驶员考核发证管理的部门,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得开办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及经营性驾驶教练场地,并与其经济利益彻底脱钩。第七条 汽车驾驶员培训分为职业驾驶员培训和非职业驾驶员培训。
1.职业驾驶员是指以驾驶机动车为职业的驾驶员,其培训目标,除达到具有驾驶员资格技术要求外,还应达到道路运输有关知识和技术业务要求。
2.非职业驾驶员是指不以驾驶机动车为职业的驾驶员,其培训目标是达到具有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的技术要求。第八条 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开业条件。开业条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1.设备(教学器材,教具,教练车辆);
2.场地(教室,教练场地,后勤服务设施等);
3.教员(理论教员,驾驶操作教员);
4.教学管理(大纲,教材,教学制度,管理制度,财会及教学管理人员要求等)。第九条 教练车与学员人数配备比例:
1.大型汽车每辆配备学员人数不准超过8人;
2.小型汽车每辆配备学员人数不准超过6人;
3.其他机动车按车型和驾驶操作小时计算配备学员人数。第十条 汽车驾驶员的培训必须执行部颁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训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学时制两种:
职业驾驶员的培训方式为全日制培训,非职业驾驶员培训可采取全日制或学时制培训。第十一条 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的申办和审批程序:
1.申办驾驶员培训学校(班)按申请、立项、筹建、审核、发证的程序进行。具体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确定。
2.申办职业驾驶员技术学校,需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办理。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学校培训许可证”。执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3.申请开办中外合资、合作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审核,提出意见,报交通部申请立项审批。
4.申办者接到立项审批证件后,要求在6个月内按申报级别的开业条件筹建完毕。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接到立项申请后,1个月内予以答复,在接到按开业条件筹建完毕报告后,1个月内进行开业审批。第十三条 经批准开业的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凭核发的“机动车驾驶学校培训许可证”,办理有关后续手续。第十四条 教员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理论教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教学能力。
驾驶操作教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机动车驾驶基本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
教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教员准教证》,方准上岗执教。
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的种类都有哪些
一、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组成部分,同时它又从属于社会道德,并受社会道德的制约,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在职业活动中,除了有行政的、纪律的、方式来调节外,更多地是需要用道德的内心信念来调节,而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具有以下职业道德精神:
一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就是要树立为乘客,用户和货主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并将这种思想履行在日常的行动之中,对驾驶工作要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得失和报酬,当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特别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受到损失,遇到危险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需要挺身而出时,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是树立无产阶级的劳动价值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该有热爱劳动,养成热爱本职工作的习惯,对本职工作应兢兢业业,尽心尽责,与各种懒惰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要有敬业与乐业的精神,树立劳动光荣,从事机动车驾驶职业光荣的新的道德观念。
三是树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思想。这也是优秀汽车驾驶员的职业理想,也是优秀汽车驾驶员应具备的首要品德。驾驶员要以此来规范自身的行为。树立文明运输、礼貌行车的思想。它是驾驶员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良心、职业荣誉等基本规范的综合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因此,驾驶员在行车中,要端正驾驶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努力提高职业技能。驾驶员的职业技能是指从事驾驶工作的实际操作经验、技术能力和理论知识的总和。
职业技能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一个组成因素,职业道德是通过一定的职业技能体现出来的,职业技能又是实现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的基本保证。努力培养良好的职业技能,是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决不允许在行车过程中“逢友要比”、“逢闹要看”、“逢慢要超”、“逢堵要绕”、“逢空要窜”、“逢招要停”。
二、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自觉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是汽车驾驶员行车的基本准则,如何才能更规范地驾驶好车辆,更是任何优秀驾驶必须认真思考的。目前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以往的交通安全教育上升为法律规定,将“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等写进法律,并作为法律的重要内容。
因此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经常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的交通安全意识,模范遵守路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安全行车思想,把安全行车看作是对国家和人民承担的一种重大责任,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决不能违法驾驶,更不允许带任何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只有严格按章行车,才能确保行车安全。
三、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众所周知,健康的身体是人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由于汽车驾驶是一项连续、单独、时间长,对人体精力和体力消耗较大的工作,要求驾驶员应有良好的视觉特性,反应特性,操纵的稳定性和抗疲劳特性等,同时还要求驾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汽车驾驶员在汽车驾驶操作过程中的心理状况和心理活动,它是影响安全行车的另一个内在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的心理素质更具有天赋性,是一个人固有的特性且较难改变和提高。
但是心理素质对其身体素质和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心理素质好,其身体素质的水平就高,维持的时间较长,工作效果好,反之亦然。因此优秀的汽车驾驶员应有较强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判断能力和熟练而准确地动用汽车驾驶操作技术的能力。
克服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麻痹心理、急躁心理、紧张心理、刺激心理、在行车过程中遇到问题能适时地采取措施,需要立即决定时,应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在无法避免事故了生的,应以最小损失为前提进行处理。
:岗位职责
1、负责调度安排公司的日常用车,以及其它出车任务,满足公司的用车需求;
2、参与客户、上级领导接待(包括会议、餐饮、住宿安排、接待方案的拟定和跟进等)、迎送、陪同,省内旅游景点参观及讲解,搜集并熟悉本地各色餐饮、酒店、休闲娱乐等相关信息;
3、熟悉车辆的保险、验车、保养、维修等工作;
4、做好车辆年检和日常维护,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按时出车,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安全;
5、控制车辆的维修、使用等费用,确保关键数据(如行驶里程,油耗记录等)清晰,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6、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的管理,并能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交通违章记分卡的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1)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2)逆向行驶的;
(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开车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0)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的哪些违章行为,一次记3分
(1)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
(2)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3)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4)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6)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7)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9)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10)不按规定掉头的;
(11)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12)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1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1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15)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17)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18)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
(19)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1)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22)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3)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1)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2)违反车速规定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后视镜、排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5)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9)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10)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11)驶入或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12)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13)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4)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15)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17)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2)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3)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4)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5)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6)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12岁儿童的;
(8)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9)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注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同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2)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一)、交通违章记分卡即《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卡》的领取和使用记分卡实行免费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可持本人的驾驶证,到原驾驶证核发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记分卡核发点领取《记分卡》。境外人员的记分卡的核发、换发、补发和管理等工作由核发该类人员驾驶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交通违章记分卡的规定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一起看看吧。(一)、交通违章记分卡即《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卡》的领取和使用
记分卡实行免费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可持本人的驾驶证,到原驾驶证核发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记分卡核发点领取《记分卡》。境外人员的记分卡的核发、换发、补发和管理等工作由核发该类人员驾驶证的公安车辆管理所(分所)负责。
记分卡应与驾驶证同时使用;驾驶员应随身携带记分卡,以备查验。当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的违章行为需记分时,执勤民警不当场记分,应按规定暂扣证件,由违章者到本执行机关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理;违章处理窗口民警按规定进行记分。
(二)、记分卡的换发
记分卡的换发分为正常的年度换发和被记满12分后的换发。
1、年度换发:《记分卡》以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每年(含二年一审的驾驶员)换发一次,换发时间与驾驶证年审时间相同,换发工作一律由县级交警大队进行。
2、被记满12分后的换发:机动车驾驶员被记满12分后,如其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属汽车类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部门书面通知驾驶员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驾驶员凭学科考试合格证明和道路驾驶考试合格证明到支队交管部门换发新《记分卡》;如其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属摩托车、拖拉机类的,由县级交警大队交管部门书面通知驾驶员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驾驶员凭学科考试合格证明和道路驾驶考试合格证明到交警大队交管部门换发新的《记分卡》。
3、换发新的《记分卡》时,应将所记分值全部消除,包括最后一次违章累计超过12分的分值。
(三)、记分卡的补发
记分卡的补发一律到驾驶证核发地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部门办理。如因《记分卡》遗失、破损需要补发的,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予以办理;如驾驶员没有充分理由和依据申请补发《记分卡》,补发《记分卡》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按被记满12分后换发规定办理换发《记分卡》手续。
(四)、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境外人员和境外机动车违章记分的处理
对违反交通法规及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和实行违章记分。
(五)、违章记分的执行
1、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违章、肇事或未携带记分卡的,应暂扣驾驶员的证件,但不得当场记分。
2、驾驶员到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处理违章的民警按规定对违章者进行处罚、记录所扣分值并加盖民警执勤专用印章。
3、驾驶员违章、肇事后累计分值未满6分的,一般情况下仅单处罚款或记分;6分以上(含6分)的,按规定可并处或单处吊扣驾驶证的,应并处或单处吊扣驾驶证;累计分值达到12分的,违章、肇事地交警部门应将记分情况在五天内转至驾驶员驾驶证核发地交警部门,并按规定滞留其驾驶证正、副证,告知驾驶员到所属支队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等方面的考试。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交通违章记分卡的规定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太平洋汽车网为你解答。
百万购车补贴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机动车驾驶员”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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